释义 |
法律分析: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其归属关系及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属于承包人所有,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建筑物的归属关系须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承包土地的农民,可以在土地上建房屋、厂房、仓库、畜舍等建筑物。建筑物归承包人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届满后,未依法续签或者办理有关手续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自行终止。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承包人应当返还土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如果附着于土地上,权属纠纷应当依照土地法律的规定处理。” 因此,在承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承包人应当返还土地,但建筑物的归属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需要进行协商、赔偿、拆除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