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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企业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国有企业大额资金的界定标准,分为较大(30万元至50万元)、特大(50万元至100万元)、巨大(100万元以上)三个标准,其具体标准由各企业依据本企业资产占有规模、生产经营情况,经企业董事会研究提出(未建立董事会制度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研究提出)。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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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