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乌鲁木齐公租房需要到当地住房保障中和或社区进行申请,有哪些为具备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收入较低、住房面积过小等。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有哪些。 市、区(县)人民政府、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前款第二项规章限制。 乌鲁木齐市公租房申请要到辖区社区或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申请。有哪些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后、农业转移人口、青年医生和青年老师等人员; 凡是人均月收入标准在3085元以下以及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都可申请公租房。 拓展资料: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法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转租、出借的;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法律依据: 《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程序办理:申请人向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