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怎么解决最有效? |
释义 |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因为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一、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 当事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患沟通办公室或医疗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处医疗办或主任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二)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按规定程序上报。 由科室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由医务处牵头成立院内治疗小组或请院外专家会诊。尽可能减轻由此给病人造成的损害,注意做好病人家属安抚和沟通工作;及时审查有关病历资料,注意搜集有关临床医学证据;病历复印和封存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科内难以处理的医疗争议,按争议的类别不同,分别报医务处、护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 (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处、医疗总值班或医患沟通办,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四)患者死亡,对发生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 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在尸体冻存条件下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 签字;如拒绝签的,科室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并上报至医务处、医疗总值班。 二、医院打错针有什么后果 医院打错针的话,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全部费用及损失。 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针是不是打错了。 第二,确认医院打错针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第三,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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