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一定,要分情况,如果是民事 诉讼 的话,在诉讼期间,也就意味着法院对于 合同纠纷 还没有作出裁决,双方之间实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清晰明了,民事的合同应该要暂时中止,但是行政诉讼过程中,被诉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要执行的,如果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