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期间债务能否转让 |
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在债务转让期间法院会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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