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婿不算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配偶的父母和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应属于姻亲。但,配偶本人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继承遗产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赠与手续费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收取,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按照每宗收取。《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 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