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安徽社会抚养费新标准 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的; 2、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再生育的; 4、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生育间隔期再生育的; 5、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2、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违规生育的行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农民、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交纳后3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 生育二孩的取消奖励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了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优待。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优待。 据介绍,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其父母仍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以上便是安徽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的相关详细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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