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日制本科及以的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的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以上条件其一并且在杭落实工的作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把关审批。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的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一、家属子女随迁的提供材料如下: 1、独生子女证或当地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结婚证; 3、在杭身边无子女证明; 4、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二、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