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自诉案件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自诉案件的定义、处理和相关规定。自诉是指当事人自己提起诉讼的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等。被害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受理。对于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宣判;缺乏证据的案件可要求自诉人撤诉或驳回;对证据有疑问可休庭核实;自诉人可与被告人调解,但第三条案件不适用;被诉人可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以上是自诉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自诉自诉案件有哪些 1、自诉是指案件的当事人自己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对自诉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对自诉案,应分别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的,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3、自述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4、在审理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核实,核实证据可以采用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和冻结等措施。 5、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属于第三条的自述案件不适用调解。 6、自诉案件的被诉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结语 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自己提起诉讼的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自诉案件的处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案件证据充分清楚的,应尽快宣判;缺乏证据的,可要求自诉人提供补充证据或撤诉;自述人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视为撤诉处理;法庭对证据有疑问时,可宣布休庭核实;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调解,但第三条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被诉人可在诉讼过程中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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