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诉罪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4、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 2、如果自诉案件缺乏证据的,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