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