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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范本应该如何书写
释义
    根据我国民诉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起诉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原被告的基本情况;
    第二,写明本案的案由: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说明起诉请求;
    第三,最后详细说明本案的事实经过以及起诉理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怎么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赔偿书:甲方: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 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 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 医疗事故原因: 四、 赔偿数额1、医疗费: 元;2、误工费: 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4、陪护费: 元;5、残疾生活补助费: 元;6、残疾用具费: 元;7、丧葬费: 元;8、被抚养人生活费: 元;9、交通费: 元;10、住宿费: 元;11、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元(不超过2人)合计: 元五、 赔偿款给付时间: 六、 违约责任: 七、 其他1、 出院处理: 2、 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 其他事项: 八、 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理人: 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人:日期: 年 月 日注:具体条款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增减。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 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 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 医疗事故原因: 四、 赔偿数额1、医疗费: 元;2、误工费: 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4、陪护费: 元;5、残疾生活补助费: 元;6、残疾用具费: 元;7、丧葬费: 元;8、被抚养人生活费: 元;9、交通费: 元;10、住宿费: 元;11、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元(不超过2人)合计: 元五、 赔偿款给付时间: 六、 违约责任: 七、 其他1、 出院处理: 2、 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 其他事项: 八、 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理人: 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人:日期: 年 月 日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医疗事故诉求赔偿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诉求赔偿书:原告:周**,女,28岁,汉族,现住:四川省***县***被告:**县***中心卫生院所在地址:**县***街道法定代表人: 职务:诉讼请求1、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万元(具体数额见附表)。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事实与理由2012年2月,原告骑电动车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当地医院进行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2013年2月1日在**县***中心卫生院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动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动均正常。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桡神经断裂。原告在被告处出院时,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处麻木非常明显,握拳尚可,肌力较 对侧偏弱,手指外展不灵活,拇指翘起困难,手腕抬起困难,经会诊确定为桡神经损伤。经被告与原告方协商,要求原告转院治疗,后来原告同意转院,转至中国人 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治疗。经xx医院诊断为“右上臂术后桡神经断裂”。**县***中心卫生院的诊疗行为直接造成原告组织器官损伤及 右手功能障碍。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同时存在手术操作上的不当,损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损害了原告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第121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请贵院依法秉公裁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致**县人民法院具状人:周**201*年**月**日附:1、赔偿列表。2、相关证明材料。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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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