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居中写标题,结尾载明起诉人的签名、受诉法院的名称和起诉日期,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后原告有哪些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后被告有哪些权利? 1、有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3、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有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7、有选择调解的权利。 8、自行和解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整体程度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状由标题、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原告必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实际情况写起诉状,并且原则上原告是可以口头起诉的,但原告对于个人的诉讼请求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原告索要的赔偿金不符合实际情况,被告被起诉以后可以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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