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爸爸的案底是否会影响军婚的批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女方爸爸的案底是否会影响军婚的批准? 军婚配偶一方父亲有案底政审能通过,因为配偶父母不属于政审对象。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二、军婚女方出轨会被怎么处理 军婚女方出轨可能会构成刑事处罚,同时现役军人也可以申请进行离婚。 1、案件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的认定,不构成的那么就不会判刑; 2、对于军人家庭已经破坏、而且军嫂没有悔改意愿的、军人又将军嫂列为被告的情况下,那么军嫂会被判决为“重婚罪”; 3、已经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军嫂有悔改意愿的、军人又予以谅解的,没有将军嫂列为被告的,那么军嫂就不会有刑事判决。 法院在判断当事人与配偶婚姻感情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以下相关的判准: 1、配偶处于怀孕期间,在配偶也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就算配偶同意离婚,法官也会根据其它因素来判断您与配偶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2、配偶出轨不悔改,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3、配偶单独的一次、两次的出轨行为并不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可以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需要根据其他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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