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私了协议书能推翻,相关规定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私了工伤协议只要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情况或者认为工伤赔偿数额偏低,当事人仅要求变更双方达成的私了工伤协议的内容; 2、当事人可在《劳动法》规定的一年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3、员工签订工伤赔偿“私了”协议后,以协议赔偿金额过低为由或者以不了解工伤保险待遇为由,申请仲裁认定协议无效,是否能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