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后一次性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
释义 | 退休后一次性独生子女费领取方法是: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对于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因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各省市之间有所差异。 退休后一次性独生子女费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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