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 |
释义 | 政府采购当事人具体如下: 1、采购人,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是政府采购法律关系中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地位是特定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机构。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供应商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十五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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