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展改革委就《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关问题答问 |
释义 | 2013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答:从宏观背景讲,党的十八大将信息化作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要求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与传统招投标相比,电子招标投标在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利用技术手段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此,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国务院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均对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作出明确部署。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当前电子招标投标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亟需出台相关规定解决。一是针对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不明确问题,需规定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针对各种平台定位不清晰问题,需明确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功能定位、建设运营主体、层级设立、运行要求。三是针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存在系统壁垒和信息孤岛问题,需规定互联互通和信息公开,支持电子身份互认,禁止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技术规范的工具软件与相关平台对接。四是针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安全问题,需从制度和技术层面,对系统设计、技术标准、安全管理等提出要求。五是针对信息化条件下的监管不到位问题,需通过信息公开、信用机制、监管通道等,建立适应电子招标投标特点的监督机制。 总之,出台《办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大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央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促进招标采购市场健康发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问:作为我国电子招标投标的第一件部门规章,《办法》在起草过程中遵循哪些原则? 答:除严格遵守上位法规定、不改变现行行政监督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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