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警员是正式编制吗 |
释义 | 二级警员是正式编制。 二级警员为中国警衔体系的最低等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公安部直属机关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授予办事员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依据公安部关于非领导职务民警职务套改,分为四长三员,其中二级警员为职务,非指警衔。 公安局属于行政编制,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八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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