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遗产赠与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遗产赠与和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及材料。遗产赠与只需转移财产所有权,房产继承需准备遗嘱、死亡证明,办理公证和产权过户手续。遗产继承公证需要身份证明、介绍信、死亡证明、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法律依据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法律分析 一、遗产赠与需要哪些手续 1、遗产赠与只需要将财产所有权转移即可。只有房产继承才需要很复杂的手续。首先需要准备好遗嘱以及遗嘱人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最后到产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 结语 遗产赠与只需财产转移,房产继承需复杂手续。遗嘱和死亡证明准备好后,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到产权机关办理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二十一条,申请登记后完成登记,机构核发权属证明。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死亡证明、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继承权放弃需公证处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