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是指在交通保险中,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获取的、无法正当解释为原保险费所包含利益的、不合理的利益。不当得利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险公司通过增加隐蔽费用等方式获取利益,另一种是保险公司通过不合理的条款限制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设置捆绑、附加不合理的条款限制赔偿。 2.《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费应当由被保险人按照约定的金额、期间、支付方式和费率交纳。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追加保险费。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以被保险人的利益为核心,不得损害被保险人利益。 总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设置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通过不当得利等方式获取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