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派遣: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一、编外合同制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1、签合同的对象不同。编外合同是跟用人方(学校、机关等)签合同,劳务派遣是跟第三方(派遣公司)签合同。2、薪资发放形式不同。编外合同是用人方(学校、机关等)发放薪资,劳务派遣是第三方(派遣公司)发放薪资。3、工种不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编制外合同制也就是不在本单位编制内,该单位另外招聘的合同制岗位。 二、长期劳务派遣是否算劳动关系? 长期的劳务派遣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并不是常用的用工方式,是一种补充的用工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