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上班属违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一种保障,但同时也有相应的规定。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然有收入来源,会影响是否能够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甚至会涉及到违法问题。 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受理期间,受理人员应当了解其失业原因、失业期间内的收入情况等情况。 2.《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失业人员从事工作、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有收入的活动的,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基本工资的三十日的补偿金,可以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缩短通知期后支付。 综上所述,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上班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内,不能有收入来源,否则将影响到是否能够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及基本工资的补偿金的支付时限,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支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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