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大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兴庆区上海东路新安家园S10号 2、银川国龙医院 兴庆区长城东路536号 3、银川中美宁大医院 兴庆区北京东路530号 4、银川国泰医院 兴庆区清和北街西侧澳海清河坊2号楼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