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可以限制一个人的自由吗 |
释义 | 一、警察可以限制一个人的自由吗 不能。警察不能没有上级的指令就随便限制人身自由。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最长不超过20日。 2、触犯《刑法》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一般规律,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客观上有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犯罪嫌疑人被留置盘查讯问阶段(法定时间在24小时至48小时);第二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阶段;第三阶段逮捕阶段;第四阶段审判阶段。以下是前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适用或者执行的强制措施。 1)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6个月 4)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日 5)逮捕:通常持续到判决生效之日 一般地顺序为拘传、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适用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你提到的紧急拘留只是刑事拘留中的一种特别方式,戒严并不属于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 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 限制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 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 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警察可以随便进入我们的房子吗? 警察不能随意进入居民家中搜查。警察进入居民房屋搜查需要出示搜查证明,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证人应在场。 但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再使用搜查证也可进行搜查。 司法人员滥用职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请问便衣警察可以随便打人的吗?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警察可以随便查个人信息吗 警察要查别人的个人信息情况,除非是办案需要,并且还经要公安局的相关部门开具相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而你不是犯罪嫌疑人,他就不具备追查你信息的案由,相信他所在的那个公安局的相关部门也不会给他开具相关证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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