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需要哪些诉讼材料 |
释义 | 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一、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二、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三、起诉离婚要带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证; 2、结婚证; 3、子女出生证(有则提供,没有则不用); 4、离婚起诉状(建议请律师代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式三份); 5、其他证据材料(如:房产证、债权债务证明、家暴证明、常住地居住证明、分居证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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