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离婚协议书的书写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身份证或护照; 2、和国内离婚协议一样,双方可以就离婚事宜、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约定,按照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双方带着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到省民政厅等涉外婚姻机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