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涉外离婚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1、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3、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一、在上海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在上海离婚需要带以下证件: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二、再婚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再婚领结婚证的,需要提交以下证件:1、内地居民领结婚证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领结婚证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3、华侨和外国人领结婚证的,华侨应当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外国人应当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三、外国人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要什么材料 外国人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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