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大队会打电话给要调查的人吗? |
释义 | 传唤分为书面传唤和口头传唤。打电话就属于口头传唤。派出所通过电话进行治安传唤时,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果接到派出所的电话,明确告知已涉嫌某某犯罪,然后直接去派出所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行为的,有认定为自首的余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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