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险机构应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自营平台列明哪些信息
释义
    保险机构应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自营网络平台显著位置,列明以下信息:(一)保险产品承保公司设有省级分支机构和落地服务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清单。(二)保险产品承保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及投诉方式,包括客服电话、在线服务访问方式、理赔争议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等。(三)投保咨询方式、保单查询方式。(四)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的保障措施。(五)自营网络平台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披露访问链接。(六)法律的经营变化情况。(七)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风险提示: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向客户提供保单和发票,可优先提供电子保单和电子发票。采用纸质保单的,保险公司或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应以适当方式将保单送达客户。采用电子保单的,保险公司或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应向客户说明,并向客户提供可查询、下载电子保单的自营网络平台或行业统一查验平台的访问方式。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5: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