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训诫书在行政治安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训结书能作为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依据吗??训诫书在行政治安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训结书能作为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依据吗?训诫书属于行政处罚,是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书面处罚,其效力低于警告,训结书不能作为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唯一依据,只能做为一种证据进行佐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7年1月1日施行)第九条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