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次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处罚如下: 1、普通道路,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般是罚款100元,不记分; 2、在普通道路逆行的,罚款200元,一次记3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以下,记6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6、驾驶非机动车不安规定车道行驶的,不扣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