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湘西州期房按揭贷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13:30-17:00)16:30-17:30为结账时间 二、湘西州期房按揭贷款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三、湘西州期房按揭贷款条件 1.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证明资料,对证明资料的时间要求,按当期中心的规定而确定。 3.对建造住房的,第一层完工后才能接受申请; 4.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6.具有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 7.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