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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有贷款协议怎么写
释义
    贷款主要通过写离婚还款协议。离婚还款协议内容主要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姓名等基本信息,还款内容,包括还款金额、期限、利率、抵押物、甲乙双方的义务等内容。义务主要包括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乙方义务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担保人代为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
    还款协议
    出借人:
    担保人:
    双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还款事由及金额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用其它方式偿还欠款及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格式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
    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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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