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处理: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除非承租人同意,否则房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但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涨价不违法,承租人有权选择接受或退房。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则属于 不定期租赁 。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房东也可以随时提出涨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 约定的期限 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