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释义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共28条,此次罗列9条: 1、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5、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6、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7、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8、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9、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于2000年3月29日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该《规定》共28条,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6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予以废止。 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的办法。 根据该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房地产企业税收 房地产企业税收主要包括: 1、取得土地环节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 2、建设开发环节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销售环节需要交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法律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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