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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财产该如何分割
释义
    离婚了财产分割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若是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的婚前财产不应当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应当进行偿还。
    一、夫妻俩离婚债务怎么办
    夫妻俩离婚的,债务是可以这样处理的: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应当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离婚时,不用处理,原本属于谁的债务,在离婚后,还是由谁进行偿还。
    二、离婚时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时,债务问题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债务问题:
    1、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不需要帮当事人进行偿还;
    2、对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对共同债务达成清偿协议,对共同债务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让人民法院确定各自偿还的数额。
    三、离婚后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离婚后房子的公积金贷款分割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法律规定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对于房子的贷款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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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