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结婚纪念日从领证开始。
 结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综上所述,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应当返还 但应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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