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适用于转继承吗 |
释义 | 可以。转继承本质上还是一般的继承方式,只是由于原继承人在遗产分配前死亡,再次发生了一次继承,因此转继承实质上是两次继承的结合。而代位继承是《民法典》明文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他的前提是一般的继承,由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以把该继承权给了代位继承人。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本质上并不冲突,在转继承的第二次继承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代位继承。举例:A死亡,按法定继承A的儿子B是继承人,但是B在分配A的遗产前死亡,这里发生转继承,即B从A那里继承的遗产份额要再次分配给B的继承人。假如B的儿子C有权继承B的遗产,但是在B死之前死了,C的子女也就是B的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B的遗产。这里发生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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