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婚内老公不给生活费的情况 |
释义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平等的,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当一方无法自给自足或有生活困难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法律分析 可以提起诉讼。 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之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财务平衡与家庭和谐 在维护财务平衡与家庭和谐方面,有几个关键的步骤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建立明确的家庭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的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控制开支。其次,与配偶进行积极的沟通,共同制定理财目标和计划,确保双方都参与其中。此外,制定合理的储蓄计划,为家庭的紧急情况和未来的目标做好准备。同时,避免过度消费和债务,保持适度的消费习惯。最后,家庭成员应该互相支持,鼓励节俭和理性消费,共同努力维护财务平衡和家庭和谐。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实现财务稳定和家庭幸福的双赢局面。 结语 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具有强制性。当一方无法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在维护财务平衡和家庭和谐方面,建立明确的预算、积极沟通、制定理财目标、合理储蓄计划、避免过度消费和债务、互相支持节俭理性消费等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这些步骤,我们可以实现财务稳定和家庭幸福的双赢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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