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有学区房,但是小孩户口随爷爷 |
释义 | 一、父母有学区房,但是小孩户口随爷爷 儿子的户口可以跟随父亲的户口迁入,但是迁入后不是农村户口,而是居民户口。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因此,儿子户口迁入父亲的户口后,其性质不会是农村户口。扩展资料: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父母子女投靠入户所需资料: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二、扩宽内容 一般不可以,学区房产权归属者要求和孩子是直系亲属。但是,如果孩子父母在当地无房的,只要在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出无房证明,也可以办理入学手续。 如果父母也有房产的,解决方法如下: 1、产权过户到父母: 房屋过户到父母的名下后,孩子的户口迁入当地。这样,就能满足父母的户口、房屋和孩子户口满足学区房条件。 2、孩子落户于爷爷: 让爷爷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满足监护人尽到义务,孩子在爷爷房子所属的学区就可上学。 你好,根据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的话,那么根据民法典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好,首先我国民法典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一说,只有民法典32条规定,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