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乐安县一对老夫妇抚育孙子孙女15年,没得到儿子儿媳知恩报恩,他们一怒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儿媳支付“带孙费”及劳务报酬8万元,引发热议。 传统观念中,老人帮子女带孩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目前一些老人开始挑战传统,要求子女支付工资。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该不该?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可行呢? 老夫妇向儿子儿媳追讨“带孙费” 老陈是乐安县罗陂乡杏园村的农民。从1995开始,他的儿子大-陈和媳妇就先后将两个不满周岁的子女扔给老陈夫妻俩抚养,而他们俩外出打工,未付分文生活费,直到2010年才将子女接回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