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问从哪里来:请问您是哪里人?住在几栋几单元几楼几号?什么时候从哪里到的成都?最近14 天除成都外还去过哪些城市? 二问是否去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请问您最近 14 天去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吗? 三问是否与已确诊和疑似人员以及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请问您最近 14 天是否与确诊和疑似的新冠肺炎患者有过接触?最近 14 天是否与来自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和您同住的人最近 14 天去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吗? 四问本人及家人是否有身体异常:请问您本人及家人最近有没有发热、干咳、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 “四登记”即外地返蓉必登记、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蓉必登记、与已确诊和疑似人员以及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必登记、身体异常必登记。“四问”内容要分别记入《天新产业功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排查登记表》,并加强台账登记管理。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