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规定,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就会出具判决书,而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就确定为有罪,而判决有罪后是有犯罪记录的,也就是俗称的案底,那么判刑后档案留几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记录是永远保存的,犯罪记录会保留在公安系统的内部网络内,但不对公众开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