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可被撤销,如遭胁迫或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胁迫包括以威胁或实施损害等方式让人恐惧或因受损害而结婚。撤销后婚姻无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婚姻可以被撤销。若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不如实告知,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