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血友病是否需要提供门诊记录?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和免除责任范围应当合法;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完整。血友病作为一种被保险人预先知晓的严重疾病,如果在保险合同签订前被诊断出来,应当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并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应当及时审查,如发现不实的,有权解除合同。 2. 《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保险人有权拒绝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或者免除责任范围的赔偿请求。 3. 《保险法》第十九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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