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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可扣留当事人车辆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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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