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扣车后放车过程?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要由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如果事故造成比较大人员伤亡的,交警一般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等到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再通知当事人提走车辆,那么交警事故扣押车辆提取过程是怎样的 1、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3、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两种方法,一是: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 交通事故后车辆扣留的过程是什么? 1、发生事故首先要报警,交通警察接到报警通知后及时出警; 2、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3、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及时的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对事故嫌疑车辆进行暂扣处置; 5、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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