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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拘留是自己去拘留所么
释义
    一般是警察持相关的证件拘留的。如果自己主动去的,减少警察叔叔的麻烦,属于自首情节,可从轻减轻处罚。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
    1.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机制;
    2.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3.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机制。
    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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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18:16